寶來投信獲准募集「寶來台灣加權股價指數基金」
回上一頁
(2004/07/27 08:43:00)

精實新聞 2004-07-27 08:40:37 記者 柯安聰 報導

證期局26日核准寶來投信申請募集開放式指數型、國內募集投資國內有價證券的「寶來台灣加權股價指數基金」,總金額100億元,保管機構為第一銀行。該基金應於核准後3個月內開始募集,30天內募集最低成立金額20億元。

證期局表示,「寶來台灣加權股價指數基金」以追蹤臺灣證券交易所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績效表現為投資組合管理之目標,投資於中華民國上市及上櫃股票、承銷股票、指數股票型基金、可轉換公司債、債券換股權利證書及進行指數股票型基金之實物申購買回。並依下列規定進行投資:

一、採用指數化策略,將基金儘可能於扣除各項必要費用之後追蹤標的指數之績效表現。

二、本基金之操作策略原則上儘可能複製加權指數成分股權重,由於加權指數成分股並不固定,部分成分股流動性不佳,經理公司衡量追蹤成本、追蹤誤差及作業風險後,將運用最佳化方法為主要資產管理方式,以追求貼近標的指數之績效表現。但未來在市場狀況允許下,經理公司將不排除以完全複製方式進行指數追蹤。

基金績效計算皆有考慮配息,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境內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用途,嘉實資訊自當盡力提供正確訊息,但如有錯漏或疏忽,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任何受僱人,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